Home > 專業論壇 >

信貸催收業務獲國家經營許可:不良資產管理告

  在長沙市商事登記經營范圍咨詢服務系統公布的商事信息看到,金融服務外包、受銀行委托對信貸逾期戶和信用卡透支戶進行催收服務(不含金融業務,憑銀行委托協議開展服務,簡稱“信貸催收服務”)以及應收賬款管理外包服務三大金融外包服務首次納入企業經營范圍。
  欠債不還現象多發,"催收公司"悄然興起。不少金融機構也將信貸逾期催收服務外包給第三方機構,由此引發的"侵權討債"等問題備受大眾爭議。由于未獲國家正式認可,"催收公司"長期處于"有其實,無其名"的灰色地帶。
  不過,最近長沙市商事登記經營范圍系統新增的兩條內容,卻讓湖南永雄律師事務所主任譚曼看到了曙光。由于信貸催收服務和應收賬款管理外包服務首次被列入企業注冊經營范圍,且不需前置或后置許可。這家承接10多家銀行累計百億元信貸催收業務的律所,正在注冊同名新公司以便開展業務。這意味著,曾被貼上"討債公司"標簽的催收機構正從法律邊緣開始走向合法規范化發展。
  催收作為信貸業務中鮮為人知的一環,什么樣的手段可以讓欠款人還款?是舌燦蘭花、以情動人還是威逼利誘?在催收環節中,銀行如何和催收公司合作?記者對此展開調查。
  信用卡壞賬暴增催收公司興起
  近年來,在拉動內需、擴大消費的大背景下,借貸及信用消費需求不斷增加,相應的逾期不還現象也持續上升。據統計,2014年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同比增長41.97%。
  據長沙某銀行信用卡中心人士介紹,如果持卡人超過3個月不還款,銀行會通知信用卡申請表上填寫的兩位指定聯系人,并上門催收。如果持卡人仍不還款,銀行則會發律師函給當初辦卡時客戶填寫的地址。但是,由于現在很多人居住地址和工作地點經常發生變化,這一方式的催收效果不佳。
  "考慮到追繳的成本和效果,銀行大多樂意與催收公司合作。"畢業于湘潭大學法學院的譚曼在非訴不良資產清收領域從業多年。他介紹,超過90天的賬款大多由催收公司催收。催收手段主要包括電話催收、法院起訴、屬地上門等法律途徑。其中,電話是催收公司的第一大工具。作為專門從事金融不良資產管理的機構,近年來,永雄承接了國內10余家金融機構累計100多億的不良資產催收業務,平均回收率達15%以上,為金融機構累計挽回經濟損失數十億元。
  但并非所有催收公司都如此文明。一些催收公司則使出了"軟暴力"的手段。湖南另一家催收公司人士表示,"只要給我一個地址,可以讓欠款人無法正常工作生活,感到不還不行,吃不好睡不好。"其要債的基本思路是:到欠款人單位給造成一定的影響,甚至阻礙欠款人單位的經營;或到欠款人家里,拿東西來抵押。極端時可派人24小時跟著欠款人,直到把款項全部付清。據了解,個別違規的信貸催收行為甚至涉黑,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催債公司合法性曾遭質疑游走法律邊緣
  據了解,此前曾有催債中介向工商局申請,在經營范圍中增加"商賬或信用卡催收"業務,而遭到工商局拒絕,催債機構甚至將工商局告上法庭,但最終敗訴。工商部門"不予準許"的理由是,根據《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催收"業務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沒有相對應的門類和代碼,申請沒有依據,在我國境內也不得從事"催收"業務,故對其變更登記申請不予準許。
  公安部、國家工商局(2000)568號文件中也規定,"取締各類討債公司,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辦任何形式的討債公司";"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申請經營討債活動的企業不予核準登記。"
  催收欠款屬于法律業務,律師負責催收欠款,手段的合法性是可以保證的。但我國法律法規中并未對從事催收業務的機構資質等作相關規定,社會上存在著大量中介在開展催收業務,有的甚至是"黑公司"。
  "不良資產管理長期游走于法律邊緣,社會對該行業的認知大多集中于''''''''''''''''催債公司''''''''''''''''、''''''''''''''''暴力催收''''''''''''''''之類。過去國家沒有同意成立討債或催收公司。催收公司應該是不合法的。"湖南金厚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劉興華說,催收公司的存在和其催收行為一直伴隨合法性的質疑與拷問。整個行業一直未得到正名。
  不予準許和禁止開辦的政策規定使很多催收機構被迫轉入"地下"經營狀態,游走在法律邊緣,更加重不良資產管理行業亂象。記者調查發現,長沙一些冠名投資管理公司的催收中介,在其經營范圍里并未有信貸催收業務的內容。
  "催收"首次列入企業經營范圍身份合法化
  "以前注冊催收業務確實批不了,信貸催收服務、應收賬款管理外包是今年二季度新增的企業注冊經營范圍。目前依企業申請并按照''''''''''''''''法無禁止則入''''''''''''''''原則確定。"長沙市工商局注冊分局相關人士向記者證實。
  據最新長沙市商事登記經營范圍咨詢服務系統發布的商事信息顯示,金融服務外包、受銀行委托對信貸逾期戶和信用卡透支戶進行催收服務(不含金融業務,憑銀行委托協議開展服務)(簡稱信貸催收服務)以及應收賬款管理外包服務三大金融外包服務首次納入經營范圍。
  其中,受銀行委托對信貸逾期戶和信用卡透支戶進行催收服務,涵蓋了銀行所有類型的信貸催收服務,應收賬款管理外包服務則涵蓋了小額貸款公司和民間信貸在內的所有催收服務。這表明,不良資產管理業務涉及包括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民間借貸在內的所有催收服務。同時,上述經營范圍不需得到主管部門的前置許可或后置許可。也就是說,任何公司只需登記注冊就可開展不良資產管理業務。
  "信貸催收業務首獲國家準許,標志不良資產管理行業由法律邊緣走向合法規范化發展。從此,不良資產管理行業的經營范圍涵蓋金融服務外包、信貸催收服務以及應收賬款管理外包服務三大子類。"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廖永安認為,信貸催收服務與應收賬款管理外包服務成為與金融服務外包并列的不良資產管理業務,這將大大提升信貸催收與應收賬款管理外包服務的經營獨立性和行業地位。
  今后從事不良資產管理的催債公司可依法開展資信調查,在跟進案件過程中將擁有更多合法性依據,不再輕易被標上"粗暴催收""違法催收"的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