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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測評

  1、財務風險評估
 
  金融不良資產財務評估要素:界定評估對象: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業務的評估對象包含價值評估分析對象。價值評估業務的評估對象通常是用以實現債權清償權利的實物類資產、股權類資產和其他資產,也包括能夠實施必要評估程序的債權資產。價值分析業務的價值分析對象通常是債權資產,也包括因受到限制、無法實施必要評估程序的用以實現債權清償權利的實物類資產、股權類資產和其他資產。確定價值類型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應當根據評估目的和評估對象等具體情況明確價值類型, 并對具體價值類型進行定義。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業務中的價值類型包括市場價值和市場價值以外的價值。市場價值以外的價值包括不限于清算價值、投資價值、殘余價值等。評估程序要求價值評估時,應當充分考慮金融不良資產處置的特點,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應當明確業務基本情況,根據評估對象、資產處置方式、可獲得的評估資料等因素,恰當的選擇價值類型和評估方法。評估信息匯總要注意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應當在履行必要的評估程序或分析程序后,編制并出具評估報告或價值分析報告 。評估報告和價值分析報告應當包含必要信息,使報告使用者能夠合理理解價值評估結論和價值分析結論。
 
  2、法律風險評估
 
  法律風險評估對于不良資產的收購、重組、處置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絕大多數不良資產都存在法律問題,有些在收購時屬于已經訴訟狀態,有的屬于即將進入訴訟階段。時效、債權人、抵押物、擔保人及法律與債權的關聯關系,是否完成訴訟財產保全執行的可適用性往往都是評估的重要指標,它直接關系到收購后的成本估算和處置清算是否能達到預期的目標,投資收益在預期的時限內能否完成。